北京社会企业发展促进会在京召开第二届会员大会第一次会议暨一次理事会

在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全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关键时期,北京社会企业发展促进会第二届会员大会第一次会议暨第二届理事会第一次会议于4月22日下午在北京召开。北京市委社会工委市民政局社会建设综合协调处处长唐志华、北京市社会建设促进会会长宋贵伦出席会议;来自北京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对外经贸大学等高校的专家学者,以及北京社会企业会员代表等80多人参加会议。会议由北京社会企业发展促进会副会长周步科主持。

 

 

本次会员大会经第一届理事会会议研究,并经换届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报业务主管部门和登记管理机关同意后,严格按照预定的程序顺利进行。会长杨剑涛代表第一届理事会向大会作《探索中加强自身建设  发展中参与社会治理》的理事会工作报告、监事长董智敏代表监事会作《监事会工作报告》,秘书长陆元芳作《第一届理事会财务情况报告》,副会长刘泰原作《北京社会企业发展促进会章程(修订草案)》修订说明,副会长刁鹏宣读《换届选举办法(草案)》,副会长隗合亮宣读《第二届会员大会第一次会议总监票人、监票人、计票人建议名单》《第二届理事会理事候选人建议名单》《第二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建议名单》等。全体会员审议并通过了上述报告和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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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上,通过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产生刁鹏等30名理事、尹伯斌等3名监事;投票表决通过了《会费收取管理办法(草案)》。在第二届理事会第一次会议上,投票选举杨剑涛为会长,刁鹏等7位同志为副会长, 陆元芳为秘书长;表决通过了内部管理制度、王国荣任法定代表人以及刘飞荣、涂微、张瑞洁任副秘书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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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届理事会决定聘任北京师范大学教授、北京市社会建设促进会会长宋贵伦为社会企业发展智库主任;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副教授袁瑞军和中国社会企业认定服务平台CEO、成都市社会企业发展促进会会长夏璇为副主任;北京市经济社会发展研究院城市治理所所长于晓静等9人为智库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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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上,投票选举尹伯斌为监事长。

 

新任会长杨剑涛对全体会员的信任和支持表示衷心感谢!他表示,在市委社会工委市民政局的领导下,促进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二十大的远景规划,弘扬社会企业家精神和社会责任,推进社会企业健康成长和发展,服务于北京和谐宜居之都的建设,服务于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促进全民共同富裕。

一是把握正确的世界观和方法论,运用新的理论指导新的实践,加强对社会企业的调查研究,促进社会企业高质量发展。

二是坚持目标定位,创新工作方法,培育社会企业,为会员提供知识、信息、专业服务,进一步扩大促进会的影响力。

三是正视社会企业发展面临的问题,总结社会企业发展的成果,探索促进会积极作为、持续发展的新举措。

 

北京市社会建设促进会会长宋贵伦、市委社会工委市民政局社会建设综合协调处处长唐志华对促进会新一届领导班子表示祝贺,充分肯定促进会五年多来的工作,并对促进会今后的工作提出希望和要求。

 

宋贵伦指出,促进会会员大会二届一次会议是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重要时刻召开的,意义非凡。

1、北京社会企业发展促进会作为新型的社会组织,五年来组织多次群体活动,推动首都社会建设和社会企业发展取得一定成效,也营造了良好的氛围。

2、中国式社会建设现代化存在一定短板,而人民对美好生活向往的迫切需求,这为社会组织、社会企业的发展创造了更广阔的空间,希望促进会以换届为契机,抓住机遇,快速发展。

3、社会企业不只是公益性的,要提升自我造血能力,更好地满足政府购买服务的需要,在社会建设和治理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4、促进会要创新发展,完善认证工作的同时,应该吸纳更多的有志成为社会企业的机构加入进来。同时发挥智库的作用,推动社会企业积极参与到社会、社区治理中来。

 

唐志华指出,促进会新一届领导班子、理事、全体会员要做好下一个五年首都社会企业发展工作,应做到以下三个方面:

1、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二十大精神指引促进会和会员单位的各项工作,对社会企业发展充满信心。

2、促进会要自觉承担使命,担当社会企业发展的领航员:一要做好服务,服务会员、服务社会企业,为社会企业发展创造各种有利条件;二要加强行业自律和行业治理。结合实际制定完善行业自律公约,建立健全行业统计发布制度,不断深化影响力评估、信用体系建设等工作;三要助力构建亲清统一的新型政商关系,切实发挥好政府和企业间的桥梁纽带作用,搭建政企沟通交流平台;四要加强自身建设。

3、广大会员要践行社会企业家精神,保证社会企业高质量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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